2025年8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作出初步裁定,认定存在倾销及实质损害,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8月14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这一举措背后,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与对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保障。
反倾销调查的发起缘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2024年9月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掌握立案所需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商务部依法自主发起此次调查。
初裁结果与认定依据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油菜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提到,调查中注意到加拿大农业领域,特别是油菜籽行业,存在大量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扭曲市场供求,导致产能严重过剩,初裁暂认定加拿大油菜籽市场存在特殊市场情形。基于事实和证据,初裁裁定自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75.8%。
临时反倾销措施内容
根据《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75.8%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后续程序与中方态度
各利害关系方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强调,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公平和自由贸易,下一步将继续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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