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方案赋能全球气候治理:以协同实践绘就“发展-环保”双赢新图景
在全球气候危机与发展诉求交织的当下,中国以“行动者”与“贡献者”的双重身份,通过技术输出、经验共享与国际协作,既推动自身能源转型迈向纵深,也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务实路径,加速“发展与环保双赢”目标落地。
一、技术出海:以成熟方案助力全球低碳转型
中国将能源低碳技术转化为可复制的“工具箱”,为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提供定制化支持。
- 新能源技术输出:向东南亚、中东等地区输出光伏组件、风电整机及储能设备,配套建设本地化生产线。例如,在泰国落地的1.2GW光伏电站项目,采用中国自主研发的双面双玻组件,发电效率提升15%,每年可减少碳排放80万吨;在沙特阿拉伯合作建设的储能电站,运用液流电池技术实现72小时长时储能,解决当地新能源消纳难题。
- 减碳技术共建:与巴西、南非等资源型国家联合开展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共享低成本吸附材料与封存监测方案。在巴西钢铁厂打造的CCUS示范项目,将碳捕集成本控制在180元/吨,助力当地钢铁行业实现“增产不增碳”,兼顾就业与环保。
二、经验共享: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借鉴模板”
中国将自身“先立后破”的转型经验,转化为适配发展中国家的治理方案,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老路。
- 政策与机制输出:向东南亚国家分享“新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绿电交易规则”等政策设计经验。例如,帮助越南制定《分布式光伏发展规划》,参考中国“整县推进”模式,推动农村光伏与农业种植结合,2025年前预计带动越南农村光伏装机增长5GW,既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又增加农民收入。
- 能力建设支持:通过“南南合作”气候学院,为发展中国家培训2万名能源领域技术与管理人才,覆盖光伏运维、碳排放核算等领域。在埃塞俄比亚开展的“新能源技术培训班”,帮助当地建立首个光伏电站运维团队,保障电站年发电小时数稳定在1800小时以上。
三、全球协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气候治理体系
中国以多边合作为纽带,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从“共识”走向“行动”,平衡发展权与环保责任。
- 参与规则制定:联合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推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落地,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低碳发展资金与技术支持;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主导制定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等12项国际标准,提升发展中国家在技术规则中的话语权。
- 资金与项目联动: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设立100亿元人民币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东南亚、非洲的清洁能源与生态保护项目。在肯尼亚资助建设的“风光储+微电网”项目,为偏远地区提供稳定电力,推动当地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实现“用电自由”与“经济增收”双目标。
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贡献,始终以“发展不缺位、环保不松劲”为核心。未来,通过持续深化技术创新、扩大国际协作,将进一步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从“承诺”转向“实效”,让“发展与环保双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成为惠及全球的共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