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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一研学游黑大巴侧翻致7名学生2名老师受伤,驾驶员拟被罚款2万

   2025-08-02 280
核心提示:7月31日12时22分,北京市通州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用于研学游的“非营运”大巴车侧翻,导致7名学生和2名老师受伤。事故发生

7月31日12时22分,北京市通州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用于研学游的“非营运”大巴车侧翻,导致7名学生和2名老师受伤。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开展应急处置与案件查办工作,驾驶员许某因非法营运拟被罚款2万元。


事故发生情况

7月31日12时22分,在北京市通州区张采路与东六环辅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致使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京A牌照的大巴车侧翻,致使车上7名学生和2名老师不同程度受伤。


应急处置与调查过程

事故发生后,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联合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一支队开展应急处置与案件查办工作。接到区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电话通报事故后,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立即部署执法力量,在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支援和指导下,应急分队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另外两个执法分队同步赶往长陵营大队及潞河医院开展调查询问与证据固定工作。


非法营运详情

经现场核查,驾驶员许某驾驶的该京A牌照大型普通客车,载着26名乘客(4名老师和22名学生),参加北京中社博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的研学活动。该公司相关活动负责人联系王某配备活动使用车辆,并要求使用合规车辆,车费为每天1100元,合同约定租车10天,待研学活动结束后一并结算。王某将该业务转交给驾驶员许某,并承诺将每日车费全部付给许某,事故当天车费尚未支付。而该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执法人员认定驾驶员许某驾驶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此次相关法律责任由许某承担,并于当天即时开展立案处置。


案件处理结果

面对涉未成年人非法营运案件,执法人员坚持“严查快办、及时处置”原则,多角度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人员迅速对车辆驾驶员、承运联系人、随行教师等多方开展调查询问,调取并核对租车合同、支付信息等关键证据,明确法律适用依据。执法人员对涉案车辆依法开具扣押手续,已经完成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拟对其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


以上文章由 AI 总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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