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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意见,2025年秋季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并完善相关政策

   2025-08-06 20
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并就困难群体资助、投入机制及各地落实举措等提出要求,旨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总体要求

《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民众需求,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免费学前教育具体实施办法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困难群体资助与投入机制健全

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等由各省自行确定。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各省落实要求与监管责任

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以上文章由 AI 总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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