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一位盲人老太因专找女生带路且能用手机,被拍摄者发布视频引发大众怀疑其为拐骗女性的人贩。12月14日凌晨,拍摄者发布道歉视频。经记者调查,老太确为视力一级残疾,因保姆有事独自回家,因害怕向路人求助,手机有读屏功能。律师表示造谣或构成名誉侵权。
盲人老太求带路,视频引发误会
12月10日,一名女生分享在长沙五一广场附近的经历,称遇到盲人老太太求带路,老太太专找女性,且能“看”手机,该女生将此事发布到网上,从其视角,不禁让人联想到相关诱骗女性的手段。视频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和媒体甚至称老太疑为拐骗女性的人贩。
多方了解真相,老太遭遇令人同情
12月13日,记者相继与当事人、社区等多方了解到,视频中的老太太今年73岁,确为视力一级残疾,居住在事发地附近的退休教师公寓。刘奶奶称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被路人拍下并发到网上,直到次日在按摩店,店员告诉她被网暴且上了榜单第二,她还听到男博主称她是拐卖女性的人贩,这让她既委屈又担心自身安全。刘奶奶眼疾是因遗传性视网膜色彩变性引起,十几年前完全失明,只能依靠盲棍。她的手机装了读屏功能,通过“听”来使用手机。因网上传闻,刘奶奶连续两三晚失眠,希望能澄清不实说法。
拍摄者公开道歉,反思误会产生
12月14日凌晨,拍摄者发布道歉视频,称发布视频是想让女生提高警惕,但因言行带有恶意揣测,造成大家对这件事的误会,对老奶奶带来伤害和困扰表示非常抱歉,愿意当面赔礼道歉。其道歉原文提到,因对盲人理解片面,以为盲人完全看不见,后了解到有些人在特定条件下能看见,意识到无意对老奶奶造成了伤害。
律师解读:造谣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该网友未核实事实,仅凭主观猜测,将视力残疾的老奶奶描述为“诱骗年轻女生的可疑人员”,并在网络公开发布相关内容,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若后续仍接受媒体采访并反复陈述该不实言论,会加重侵权后果。媒体若仅采信单方信源就发布不实内容,也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加工传播的博主若对不实信息二次加工传播,同样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诽谤等刑事风险。公众遇到可疑情况应保持警惕、及时报警,但避免主观臆断并扩散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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