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山西省、青海省人民政府依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等多项规定,就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申请备案,现已通过审核。自2026年1月1日起,两省将正式实施这一政策。
政策实施依据与备案流程
山西省、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的备案申请,经过审核,最终予以备案通过。
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与青海省将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届时,境外旅客在这两省购物后离境,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相应的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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