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安徽合肥陈先生出生仅27天的儿子在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西区治疗黄疸时不幸离世。家属查看监控后对死因产生质疑,认为医院失职且隐瞒关键信息,而院方最初称孩子死于罕见遗传病,双方就死因认定各执一词,目前已共同委托合肥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院宣传部门尚未回应相关争议。
新生儿治疗黄疸不幸离世,家属质疑死因
陈先生的孩子于2025年10月27日在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西区剖宫产出生,因黄疸未退,11月20日到该院新生儿科住院接受蓝光治疗。21日,医院告知孩子一切正常。然而,22日下午6点40分许,家属突然接到医院病危通知,称孩子突发肺出血正在抢救。后转院至安徽省儿童医院,孩子于11月24日宣告死亡。悲痛之余,家属查看监控发现,11月22日17时50分左右,护士给孩子喂完85毫升奶后侧放于床上离开,孩子自行蠕动至面部朝下姿势并挣扎约13分钟后没了动静,直至18时34分才被护士发现并抢救,从孩子开始挣扎到被发现长达44分钟。
医院与家属各执一词,争议焦点凸显
医院最初向家属表述,孩子系罕见遗传病导致病危,并未提及监控中的情况,引发家属强烈质疑。陈先生称,孩子母亲产前检查,产后孩子足底血、串联质谱检查结果均显示无异常,认为是医院的不负责任导致孩子病危,结合监控中孩子挣扎窒息的过程,认为孩子的死亡与窒息直接相关。此外,医院的护理日志、病历与监控视频的时间节点存在多处不符,陈先生认为病历存在后补痕迹。而医院方面,截至发稿未对为何未向家属告知监控内容,以及孩子“罕见病”争议作出回应。
家属积极维权,相关程序推进
事发后,家属向合肥市卫生健康委投诉,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此前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称,专家对此事进行了论证并形成初步结果,但以内部流程为由,未向家属披露具体内容。12月23日,家属及院方共同委托合肥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合肥市医学会医鉴办已受理,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同日下午,记者联系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回复;联系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西区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总院宣传科称核实后予以回复,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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