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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翟某冒领亡母16万余元养老金,获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5-12-27 110
核心提示:无业男子翟某为维持生计,在母亲2022年4月去世后隐瞒死讯,冒领养老金超16万元。2025年1月,其冒领行为败露被抓。3月底,东城区

无业男子翟某为维持生计,在母亲2022年4月去世后隐瞒死讯,冒领养老金超16万元。2025年1月,其冒领行为败露被抓。3月底,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翟某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退赔骗领款项。法官提醒,骗取社保待遇属于诈骗,随着技术完善,此类行为易被识破,将受法律严惩。


为保经济来源,男子隐瞒母亲死讯冒领养老金

男子翟某无业,长期依靠母亲刘老太的养老金生活。2022年4月,刘老太在河北省三河市因病去世并火化安葬。因担心失去经济来源,翟某未向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母亲死亡,也未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而是隐瞒母亲死讯,自2022年5月起,每月拿着母亲的存折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认证期限将至,男子伪造证明企图蒙混过关

2024年6月,因刘老太已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暂停了刘老太的养老金发放。此后,街道多次联系翟某为母亲办理资格认证。眼见事情瞒不下去,翟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到办假证人员,伪造了母亲的火化证及死亡证明,将死亡日期改为2024年8月5日,并向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交了这份伪造证明。


多方核实比对,男子冒领行为终败露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与民政殡葬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发现系统记录刘老太的死亡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社保中心与街道一起找到翟某核实,翟某却坚称母亲死亡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社保中心又联系三河市殡仪馆,通过档案确认刘老太实际死亡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此,翟某冒领养老金之事彻底败露。2025年1月,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翟某共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构成诈骗罪,男子获刑并被责令退赔

2025年3月底,翟某被提起公诉。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翟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翟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16万余元发还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法官提醒:骗取社保待遇属诈骗,必将受法律严惩

东城法院周浩法官表示,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大数据、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也越来越容易被识破。此案为心存侥幸企图薅国家“羊毛”的人敲响警钟,任何违规骗取、冒领社保待遇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严惩。


以上文章由 AI 总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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