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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东川区芋头塘小学食堂用过期米线供餐,被市监局罚款5万元

   2025-12-31 110
核心提示:12月25日,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该校食堂采购的保质期仅24小时的米线,在

12月25日,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该校食堂采购的保质期仅24小时的米线,在超保质期2小时30分后仍被加工供餐。事发后,虽无师生食用不适情况,但东川区市监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剩余米线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事件经过

2025年11月23日,芋头塘小学食堂向供货商东川区粮油购销公司采购了20公斤干浆米线,采购价每公斤3.8元,共计76元。当日上午,供货商配送的米线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4点00分、保质期为24小时,该批米线用于加工后供学生食用。11月24日上午6时30分,食堂将10公斤干浆米线加工出70余份供学生食用,此时米线已使用时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剩余10公斤摆放在食堂操作间冰箱冷藏室内,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处罚结果

因该学校食堂早餐由学生自主刷卡消费,刷卡只显示刷卡人次不显示品名,无法区分和判断销售过期米线的违法所得。至案发时止,也未发现有学生及陪餐教师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情况。不过,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未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干浆米线10公斤;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以上文章由 AI 总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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