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宣布“三中案”二审判决结果,维持对中国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的无罪判决。这一判决结果引发各方关注,马英九对司法公正表达感谢,而台湾高等检察署则表示将研议上诉。
“三中案”的起源与发展
“三中案”源起于2003年台湾修改相关规定,确立“党政军退出媒体”。马英九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期间,相继将国民党控制的“中广”“中视”“中影”三家公司股权及旧党部大楼出售。起初,2014年因“查无不法”结案。但在2017年,有民意代表称获得新证据,要求重启调查,随后台北地检署以特别背信罪起诉。
一审判决情况
2021年,案件一审宣判,马英九、“中央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中央投资公司”前总经理汪海清无罪,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前民意代表蔡正元则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对此,检方表示不服,并于同年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结果
台湾高等法院收案后陆续审理,于2025年9月全案二审辩论终结。12月31日,二审宣判,维持对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的无罪判决;蔡正元被没收的犯罪所得金额有所调降,不过仍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各方回应
面对二审判决结果,马英九通过其办公室表示,“感谢司法公正,感谢法官秉公审判,还他清白”。而台湾高等检察署则表示,将研议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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