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女生小白遭遇视频被盗用的烦心事。其在漫展拍摄的原创视频,被营销号配上“爱人出车祸,倒在血泊里”的晦气文案,且沟通删除遭拒。盗用视频流量颇高,运营公司面对记者致电和采访短信,态度冷漠。
女生原创视频被盗用,沟通无果
11月16日,西安女生小白向媒体反映,2024年10月3日,她在西安参加漫展时扮演角色,由朋友拍摄并剪辑成慢动作视频发布在个人账号。然而,11月15日下午,她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名为“冲浪搭子夏雨荷”的营销号发布的视频,在描述网传一女子悲惨经历时,使用了3秒她身穿白色婚纱奔跑的画面。小白称,该营销号未告知或经其许可使用素材,所配文案不仅侵权还晦气。发现被盗用后,小白在评论区留言声明身份,并在后台私信要求下架视频,但截至11月17日上午,未收到任何回应。
争议视频流量高,运营方态度恶劣
11月17日上午,记者发现“冲浪搭子夏雨荷”账号中争议视频依然存在,且点赞量超7.2万,评论超1000条。该视频采用多段网络素材剪辑拼接,未标注任何来源。短视频平台认证信息显示,该账号属湖南某航文化传媒公司运营。记者致电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身份后,负责人直接挂断电话。随后记者以短信方式提出采访,截至发稿也未收到回复。
网络营销号侵权频发,法律亮剑
近年来,网络营销号复制、盗用他人视频现象屡见不鲜。今年4月28日抖音曾发文治理“恶意营销号”,指出其为快速窃取流量和涨粉,常采取搬运手段,未经授权抄袭他人作品。媒体也曾多次曝光营销号“搬运”素材谋取流量的乱象。据新京报报道,有独创性的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营销号将他人享有版权的短视频伪装成原创属侵权行为。民事层面,被侵权人可起诉要求侵权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情节严重时,大量复制他人作品且获利达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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