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修改部分规章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取消对债券回购的质押券进行冻结的规定,这一消息引发债市广泛关注,短端利率债收益率迅速翻红。取消该规定,有利于提高债市流动性、便利外资机构参与回购业务,还可能统一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债市的交易规则,推动人民币债券市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取消质押券冻结规定的背景与现状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债市提质扩量需提升交易活跃度和扩大参与主体多样性。现行银行间债市登记托管结算要求下,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可为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登记服务并冻结相应债券。因质押式回购债券所有权不转移,冻结质押券可防范违约风险,保护资金融出方利益。但回购期内大量利率债,尤其短期债券被冻结,无法在二级市场流通交易,降低了债市整体流动效率和交易活跃度。随着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及相关监管制度完善,债市交易违约风险已大为降低,通过冻结质押券为资金融出方“上保险”的必要性减弱。
取消质押券冻结规定对债市的积极影响
一方面,债券回购业务中大量被质押的是短期利率债。今年以来,银行间债市月度质押式回购成交规模在100万亿元左右,大量短期利率债“解冻”,将增加债券供给,提高债市“深度”,释放潜在交易需求,提升债市流动性,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为金融机构负债管理提供便利,也有利于央行开展公开市场国债买卖的货币政策操作,减少市场波动性。另一方面,我国债券回购业务以质押式回购为主,海外成熟市场主流是买断式。若质押券不冻结且在回购期间可由资金融出方支配再利用,效果类似买断式回购,可兼顾境内债券市场现行回购业务格局与外资交易习惯,吸引更多外资参与境内债券市场,提升债市“广度”。
取消质押券冻结规定的深远影响
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债券通周年论坛2025”上公布的对外开放优化举措中,包括优化债券通项下的离岸回购业务机制安排,取消对回购质押券的冻结,进一步盘活质押券。境内银行间市场若同样取消冻结,有利于统一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债市的交易规则,推动两个市场良性循环,促进人民币债券市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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